長沙的城市夜景亮化從2015年到2018年項目很多,一江兩岸、機場高速、古城區(qū)的橋梁亮化都是近幾年做的,但一江兩岸項目真正實施起來,效果并不是很明顯,這一點必須承認。一江兩岸的主要方案是由清華來做,我們規(guī)劃院配合后期的實施部分,所以信號控制遠,效果不到位,出現了脫節(jié)的情況,給人感覺沒有整體性,非常零散。包括2017年長沙市的項目也比較多,湘贛路、機場大道區(qū)域,當時招標是9,000多萬,但實際上實施起來就4, 000多萬,也分了好幾個標段執(zhí)行。還有韶山路1.6個億項目中途都施工完了,到后面不了了之,出現了縮水情況。這些中標的項目沒有實施,最主要的原因是建設廳那邊下文禁止EPC,我們受到很大影響,設計至少減少了一半的業(yè)務量,聽說長沙縣的兩個項目無期限暫停,所有的亮化項目都暫時不實施,出現這些情況主要是受政策的影響。前段時間聽說建設廳又發(fā)文禁止過度美化、亮化。當然,過度是現在普遍的現象。